一名检查官说他迫不得已污蔑了一名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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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沈承刚(左)和曹宣祥 红星新闻记者丨刘木木 只想说贵州安顺 编写丨何先峰 责编丨邓旆光 “我作了虚报口供!” 在摁印、签名的一份《情况说明》及其它申诉材料中,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前委员会、四级高……

一名检察官称他被迫诬陷了一名副局长

▲沈承刚(左)和曹宣祥

红星新闻记者丨刘木木 只想说贵州安顺

编写丨何先峰 责编丨邓旆光

“我作了虚报口供!”

在摁印、签名的一份《情况说明》及其它申诉材料中,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前委员会、四级高级检察官曹宣祥称,是因为他的虚报口供,造成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大队前常务副局长沈承被污蔑。

据(2021)黔05刑终498号《刑事裁定书》,沈承刚因涉嫌徇私枉法罪,被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维持原判的判决。毕节中级法院称,沈承刚由于受别人说情,指使、授意下级违反规定审理案件,对明知犯法得人有意袒护且不使之受起诉。

赫章县法院所作出的(2020)黔0527刑初187号一审《刑事判决书》公布,沈承刚因涉嫌徇私枉法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该份《刑事判决书》表明,评定沈承刚犯法相关证据大多为多位见证人有关沈“问好”的证词。这种笔录中,有二份确立牵涉到语音通话往来账户,在其中一份就让曹宣祥做出。

在投诉中,沈承刚觉得自己治罪“得到了贵州省政协原副主席、当时任职毕节市委秘书长周建琨有关表态发言产生的影响”。周建琨因涉嫌贪污罪,在今年3月被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之前的庭上,周建琨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现阶段,贵州高级法院已立案受理了沈承刚的投诉。

—①—

为了保证行凶者逃离刑事责任

鉴定机构“受伤”变“轻微伤”

毕节市七星关区倒广州天河河畔的“莉莉玛莲”夜店,饱经移主后早就换了一个样子。2015年1月31日零晨,这儿发生了一起数年后才被认定为的刑案。

“你是否服药(指吸食毒品)吃变高?”那一晚,翟某受好朋友林某邀请到“莉莉玛莲”酒吧蹦迪,见亲戚朋友汪义海同样在,他开了句开玩笑的话。汪义海听闻勃然大怒,抄起酒瓶子向翟某砸去。

据息烽县检察院、赫章县检察院所作出的《起诉书》公布:2015年1月31日零晨,翟某同汪义海等人在七星关区“莉莉玛莲”酒吧蹦迪环节中,发生争吵,汪义海持酒瓶子砸到翟某右眼。

经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大队司法鉴定所评定,翟女士的伤势为重伤二级。当初4月16日,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大队以翟某被殴打刑事案件立案。但汪义海并没抓捕归案,他托林某出来,找翟某商议称,若此不会被承担刑事责任,想要赔付rmb15万余元。

翟女士的老婆有一个小舅叫曹宣祥,当时任职七星关区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为了获得汪义海的赔偿,翟某找了一个曹宣祥。《判决书》等司法部门原材料表明,曹宣祥收到侄女婿的说情后,又找了一个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大队常务副局长沈承刚,请求帮忙协调处理此案。

与此同时,曹宣祥又请市检察院的法医鉴定李某某帮助,把受伤重新鉴定为轻微伤。李某某明知翟某伤势不符轻伤标准的情形下,于2015年7月2日依然会翟女士的伤残鉴定为轻伤一级。翟女士的轻伤鉴定结果出来后,汪义海赔付翟某rmb15万余元,翟某原谅汪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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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莉玛莲”夜店原址

民事起诉书称,后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大队对该案作撤销案件解决,导致汪义海逃离刑事处罚追责。2019年,汪义海等人被封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组员依法查处。同一年12月19日经贵州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核心评定,翟某伤势为重伤二级,汪义海击伤翟某一案,被认定吴传斌、汪义海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行为之一。

吴传斌原是七星关区金海湖新区梨树镇二堡村党支部书记。据毕节市纪委监委2019年11月通告,吴传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与此同时,吴传斌还涉嫌别的违法犯罪。

被告吴传斌等13人涉黑案于2020年底二审判决,吴传斌因涉嫌机构、领导干部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1项罪行,被判有期徒刑二十三年,死刑缓期执行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汪义海因犯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等,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

—②—

前检查官翻案

称迫不得已做出“虚报口供”

沈承刚因涉嫌徇私枉法罪,最后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曹宣祥因涉嫌妨害作证罪,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判缓二年。当前二人已坐牢结束,但皆在寻找多方面方式投诉。

有本地官方人士表露,为完全打掉以吴传斌为代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挖出来这背后黑恶势力,毕节专门成立了重案组,由当时任职市检察院前检察长廖显东任副组长并实际带头审理案件。因当时任职市委秘书长的周建琨亲身顾及此案,故政法部门内部结构描述它为毕节“天字一号案”。

2019年10月及2020年1月,沈承刚、曹宣祥被陆续带去且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那时,沈承刚为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大队的常务副局长,正候选人大队团政委;曹宣祥为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会、四级高级检察官。沈承刚、曹宣祥二人在司法体系工作中都超过30年。沈承刚曾获各种殊荣20多项;曹宣祥则主要从事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工作。

“后来的我才意识到,原先把我当了‘黑恶势力’。”沈承刚告知红星新闻,他在参与七星关区政府部门的一场会议中,被重案组调查员带走。

翟某被伤害案发生的时候,沈承刚主抓市东公安局,该所公安民警姚某为该案的举办侦察员。据赫章县检察院所作出的赫检二部刑诉(2020)Z139号《起诉书》:沈承刚接纳曹宣祥的说情后,打电话询问姚某,翟某被伤害案的现象,姚某说翟女士的受伤评定刚出来,沈承刚称受伤是不可以调解的,但是有些人找到她,想将该案现场调解,问姚某有什么办法,姚某回应要尽可能想尽办法。

《起诉书》称,姚某为了达到协商解决翟某被伤害案的效果,以汪义海对受伤评定持有异议为理由申请重新鉴定,遂授权委托法医鉴定李某某重新鉴定,并告知李某某双方已经谈拢赔偿问题,就等着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现场调解,请李某某尽量把伤势结论往轻微伤上靠。

赫章县法院所作出的(2020)黔0527刑初187号一审《刑事判决书》表明,最终认定的沈承刚犯“徇私枉法罪”相关证据,大多为二份笔录,做出者分别是公安民警姚某、检查官曹宣祥。

曹宣祥则在摁印、签名的《关于专案组采取刑讯逼供手段逼迫我作虚假供述诬陷沈承刚的情况说明》中提到,他是被重案组组员“逼供”迫不得已做出违心的口供,“她们说,给沈承刚打了一次手机,再多说打一次又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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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宣祥摁印、签名的《情况说明》

—③—

毕节中级法院驳回:

重要剧情具体内容能相互印证

沈承刚的辩护律师根据证据整理而成的一份统计分析文本文档表明,沈承刚滥用职权一案,在说情、标示事宜上,有证据的解释不统一。

如,便与沈承刚的语音通话频次,姚某在2019年10月9日的口供中提到,本地一校领导、一派出所副所长等多的人联系他问好,但没有提到沈承刚接电话的具体内容。但在2019年10月12日的讯问笔录中,姚某又被称为打3次通话,分别为受伤鉴定报告出来前、出来之后,及其再次委托鉴定前。在别的口供中,姚某又被称为只打了2次打电话。

姚某已提起公诉且坐牢结束。最近,红星新闻记者打电话姚某,但他也没接电话对当年事项展开表述,也未回复记者的采访短消息。

一审《刑事判决书》记录的曹宣祥的证据表明,为说情侄女婿翟某被击伤事宜,曹宣祥2次打给沈承刚。第一次是翟某被误伤时,“他电话中请沈厅长给市东公安局说一下,想尽办法尽可能催一点治疗费,沈厅长和他说有空时问一下。”第二次要在受伤评定做出后,“他又打给沈承刚,说击伤他侄女婿的那一方要获得从宽处理或者是不解决才同意亏本,沈承刚同意,等考虑清楚案件后计划方案。”

针对上述所说情况,曹宣祥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称系虚报口供。他解释道,确实打了一个电话给沈承刚,但的时间是轻伤鉴定做出以后,那时候其小侄女打电话过来说,已经派出所调解,但是对方自始至终没给治疗费。“侄女婿翟某家庭条件差,给沈打来电话,期待帮助追点治疗费。”

沈承刚则表明,他对于这种手机浑然不知。他表示,被重案组讯问前,他根本就不知道有翟某被伤害案存有,而该案中的第二次伤残鉴定,需要由七星关区派出所授权委托后才能启动,“我已经知道这个案件,就无法容许市东公安局绕开区公安局,去干第二次评定。”一审判决后,他起诉称,其没有参与汪义海击伤翟某一案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更说不上来放肆汪义海圆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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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承刚 彩图

二审维持原判后,沈承刚以“有大证据证实原审认定事实与事实不符”等为由,向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到投诉。医院在2023年5月8日所作出的《驳回申诉通知书》中提到,尽管曹宣祥进行了《情况说明》,但没有证据证明曹宣祥没罪,亦无证据表明曹宣祥受逼供进行了虚报口供。

就沈承刚所提出的本案各见证人对说情的实际时间段、通电话频次等各个方面出现郑人买履、彼此两难问题,毕节中级法院经检查觉得:此案案发时间是在2015年,作案时间为2019年,时隔四年时间,见证人因时间久远、年纪、记忆能力等客观原因,在一些细节中出现记不起来是正常现象,合乎记忆规律。

毕节中级法院称,以上小细节尽管前后不一致,但是通过各见证人不断追忆,重要剧情具体内容能相互印证,足以认定沈承刚接纳曹宣祥的说情,明知道汪义海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仍违规分配姚某协商解决此案,使汪义海逃离刑事责任客观事实,故对量刑并不是造成影响。

—④—

称受当时任职市委秘书长有关表态发言危害

贵州高院审理投诉

《驳回申诉通知书》称,就沈承刚指出它与曹宣祥、姚某中间通讯记录问题,经毕节中级法院复诊,一审中办案人到贵州中国移动公司调取了沈承刚、姚某、曹宣祥2015年的通讯记录,但是因为间隔已超四年,故没法读取。

沈承刚向媒体展示了其手机通讯记录,他仍保留着翟某被伤害案产生环节(2015年1月31日事发至2015年7月16日撤销案件)所使用的工作手机。两台手机仍保留了数以百计通讯记录,在其中2015年的持续通讯记录中,没有与曹宣祥、姚某的通讯记录。

这是不是手机实验原始记录?能否根据网络运营商读取初始语音通话数据信息?“如今技术手段,能恢复通讯记录,但是需要审理案件单位向有资质电子器件数据修复组织进行申请。”沈承刚称,手机上面的通讯记录是自动覆盖模式,无法体现其2015年全年度通讯记录状况,故他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对两台手机的通讯记录电子数据做完全修复,以最终还其清正。

“九机”是西南地区有名气的手机上零售平台,其相关负责人介绍,现阶段社会发展手机维修组织不能对手机里的通讯记录进行恢复,“除非你是屏上原先就显示的”。

沈承刚也认为,它的案子,是受到了七星关区当时任职市委秘书长周建琨有关表态发言产生的影响,“周建琨在尺寸也都会会提,说是要把沈承刚的案件办成铁案。”

对于此事观点,红星新闻到当地一名在职的政法部门责任人证实。其表示,周建琨在会议中曾经说过要将七星关分局副局长沈承刚的案件“追踪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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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承刚(右一) 彩图

周建琨于2016年至2022年出任贵州省省政协副主席、毕节市委秘书长等职务。2022年11月2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信息:周建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官方通告称,周建琨在调查中搞四风问题、官僚作风,热衷于舆论造势、做说空话。周建琨在位毕节市委秘书长期内,搞“打卡签到式”“做秀式”调查,有时一天要调查十多个点,到调查点与基层人员握握手、说几句话、拍几张照后立即离去,不关心群众掌握、解决实际困难。

2024年3月26日,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周建琨贪污受贿一案。周建琨因涉嫌贪污罪,被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在之前的庭上,周建琨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而沈、曹二人的案子,是否受到周建琨有关表态发言产生的影响?对于此事,新闻记者查找官方通告,尚未见相关信息披露。

“12368”司法部门短信显示,沈承刚投诉的其判刑徇私枉法罪一案,已由贵州省高级法院审理,案号为(2024)黔刑申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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